大量假冒口罩流入市場 如何斬斷問題口罩制售鏈條?

  有人說,“世上有兩樣東西不可直視,一是太陽,一是人心。”疫情之下,生死之間,人性之惡在利益面前暴露無遺。由於口罩對隔絕病毒有顯而易見的作用,人們對口罩的需求量激增,一些不法分子瞄準了這個時機,為牟取暴利大肆銷售假冒偽劣口罩。

  2月1日,《法制日報》記者從河北省石家莊市公安局獲悉,當地警方搗毀一個制售假冒口罩的黑窩點,現場抓獲犯罪嫌疑人16名,查封口罩加工廠生產線3條、設備8台。經查,該窩點已銷售假冒葯械口罩200箱(每箱1萬隻)。

  這隻是近期不法分子制售假口罩的冰山一角。據《法制日報》記者不完全統計,目前各類假冒偽劣口罩有10多種,有些是仿製品牌口罩,有些是仿製進口口罩,有些沒有認證和標準,甚至有些疑似二手口罩,有異味、發霉等。

  不法分子瞄準商機

  大肆制售偽劣口罩

  據中國衛生法學會副會長鄭雪倩介紹,目前國內口罩主要分三種:

  第一種是作為醫療器械管理的口罩,如醫用防護口罩、一次性普通醫用口罩、醫用外科口罩。目前醫用口罩主要是這三種,生產此類產品,需要向省級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器械處申請辦理“醫療器械產品註冊證”“醫療器械生產許可證”,目前均需要10萬級以上的潔凈車間,並具備微生物試驗能力和相關理化試驗能力;

  第二種是勞保口罩(特種勞動防護用品),需要向省級技術監督局申請工業品生產許可證,並向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申請“特種勞動防護用品安全標誌”認證(即“LA”認證);

  第三種是日常防護口罩,此類口罩的制售程序相對簡單,不用辦理任何許可證照,將產品向有資質的第三方檢測機構按照相應標準送檢,取得合格的檢測報告,即可上市銷售。

  “銷售口罩,需要勞保防護用品營業資格證,辦營業執照時可選。如果是醫用口罩,還需要取得醫療器械營業資格證。”鄭雪倩說。

  然而,在此次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期間,隨着市場上的口罩日漸緊缺,一些不法分子便鑽了這個空子,制售假口罩。

  近日,湖北省麻城市公安局斬斷了一條售賣偽劣口罩的鏈條,抓獲兩名嫌疑人,他們在疫情期間一周賣了59.5萬隻偽劣口罩、獲利近20萬元。經初步查證,這些偽劣口罩存在明顯的質量問題,只有薄薄的一層,有很多孔隙,用手一扯就容易撕裂,很難起到防護作用,增加了被疫情感染的風險。

  無獨有偶。2月2日,甘肅省蘭州市公安局經偵支隊會同城關區市場監管局和轄區派出所,在對城關區五里鋪萬商國際A座“蘭州某生物科技有限責任公司”進行突檢時,現場查獲外包裝為韓文、無任何中文標識的“三無”口罩104箱共1萬個。

  人身安全不容侵害

  從重處罰制假售假

  在全民戰“疫”的當下,制售假口罩的行為侵害了公眾的哪些權益?

  鄭雪倩告訴《法制日報》記者,首先,侵害了消費者的生命健康權、知情權、公平交易權等,嚴重者甚至可能涉嫌生產、銷售偽劣商品,或將面臨刑事處罰;其次,損害了其他合法生產者和經營者的公平競爭權、知識產權。

  中國傳媒大學文化產業管理學院法律系主任鄭寧認為,假口罩作為不符合國家安全標準的醫療產品,將給消費者的健康安全帶來巨大隱患,疫情嚴重時可能危及消費者的生命,侵害消費者的人身安全權。

  同時,根據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八條規定,消費者享有知悉其購買、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務的真實情況的權利。消費者有權根據商品或者服務的不同情況,要求經營者提供商品的價格、產地、生產者、用途、性能等。售賣假口罩的行為侵犯了消費者的知悉權益。

  在鄭寧看來,制售假口罩的行為還可能構成生產、銷售偽劣產品罪以及生產、銷售不符合標準的醫用器材罪。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四十條規定,生產、銷售偽劣產品罪,是指生產者、銷售者在產品中摻雜、摻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產品冒充合格產品,銷售金額達5萬元以上的行為。

  2003年SARS暴發期間,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出台的《關於醫用一次性防護服等產品分類問題的通知》規定,自2003年5月15日起,將醫用一次性防護服、醫用防護口罩和醫用手術口罩划為第二類醫療器械進行管理。該規定與兩高發布的《辦理妨害預防、控制突發傳染病疫情等災害的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以下簡稱《疫情解釋》)同日施行。國家相關主管部門也先後頒布了《醫用防護口罩技術要求》《醫用外科口罩技術要求》等系列國家標準和國家醫藥行業標準,將其納入醫療器械嚴格管理的範圍。

  “因此,制售假口罩可能構成生產、銷售不符合標準的醫用器材罪和非法經營罪。根據《疫情解釋》規定,傳染病疫情等災害期間,生產用於防治傳染病的不符合保障人體健康的國家標準、行業標準的醫療器械、醫用衛生材料,或者銷售明知是用於防治傳染病的不符合保障人體健康的國家標準、行業標準的醫療器械、醫用衛生材料,不具有防護、救治功能,足以嚴重危害人體健康的,依照刑法第一百四十五條的規定,以生產、銷售不符合標準的醫用器材罪定罪,依法從重處罰。”鄭寧說,口罩屬於醫療器械,如制售“不具有防護、救治功能,足以嚴重危害人體健康的”的口罩,則可能構成本罪。

  鄭寧建議,當前處於疫情敏感時期,司法機關偵辦假口罩案一方面應堅持客觀公正立場,秉持罪刑法定原則,還要在辦案中兼顧國法、人情,防止机械司法;另一方面要注重源頭防控,助力打好防“疫”戰。鑒於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處於高發期,口罩防護關乎人民群眾的生命安全,對案件反映的口罩供貨上家,應督促偵查機關強化對上家證據的調取,要求儘快聯絡或聯合當地執法機關對相關地點進行核實查處,防止更多不符合國家標準的假口罩流向市場。

  謹記真假識別方法

  發現售假及時舉報

  目前,市場上的假口罩讓人防不勝防,如何才能快速識別真假口罩?

  據鄭雪倩介紹,首先,要仔細看包裝,看其是否完整,是否清潔到位,字跡、標識是否清晰,尤其是生產日期、廠家、KN95等此類標識;其次,去官網查證是否有此生產廠家以及生產許可;最後,去正規藥店購買。

  鄭寧建議,購買口罩時要看口罩質量是否達到標準。醫用口罩的標準較多,國家標準和行業標準最為重要。

  他進一步解釋稱,GB19083-2010《醫用防護口罩技術要求》由原國家質檢總局、國家標準化管理委員會公布,於2011年8月1日實施。該標準規定了醫用防護口罩的技術要求、試驗方法、標誌與使用說明及包裝、運輸和貯存,適用於醫療工作環境下,過濾空氣中的顆粒物,阻隔飛沫、血液、體液、分泌物等自吸過濾式醫用防護口罩。該標準的4.10為推薦性,其餘為強制性。YY0469-2004《醫用外科口罩技術要求》由國家藥品食品監督管理局發布,為醫藥行業標準,於2005年1月1日實施。該標準規定了醫用外科口罩的技術要求、試驗方法、標誌與使用說明及包裝、運輸和貯存。該標準規定口罩的細菌過濾效率應不小於95%。

  “GB是國家標準,YY是國家醫藥行業標準。不符合上述標準的,可認定為不具有防護、救治功能。”鄭寧說,人們如果發現假口罩,要及時撥打12315舉報;如果發現重大情況,還要及時撥打110報警電話;如果發現問題沒有得到解決,還可以打開國務院辦公廳的疫情防控線索小程序,進行留言。

責任編輯:覃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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